設計思維是眾多思維方式中的一種,但設計思維不同于其他思維方式。KTV設計公司哲東設計師介紹說,從構成學角度,設計思維是一種類似于特異或打破的思維方式,總給人一種與眾不同的感受,其目的是通過特殊的思維構建體現尋求突破的思維過程,傳達標新立異的創(chuàng)造欲望。
思維是人們頭腦對自然界事物的本質屬性和其內在聯系的間接的、概括的反映;而設計則是通過改變自然物的性質,形成為人所用的物品。人借助于思維將自己的本質力量對象化,因此設計與思維在設計的過程中是一個完整的概念,“設計”是前提,限定了的思維的范疇,“思維”是手段,借助于各種表現形式,最終形成意念中的空間。
根據設計的目的,選擇特定的語言和形式,而在這個艱辛的過程中,是設計的思維主導著設計的整個過程,即所謂的意識反作用于物質,認識指導實踐。所以設計思維就成了影響設計的一個重要因素。
設計思維不僅要求設計師有較高的審美敏感度和扎實的形象表達技能,心手協調,而且要求設計師在KTV設計中,能對技術和藝術的結合作出思考和研究,通曉與設計有關的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的知識,不斷地激發(fā)直覺和創(chuàng)造力,提高設計的文化品味。設計師在長期的設計實踐中逐漸認識了設計對象與客觀環(huán)境之間的各種聯系,逐漸熟悉設計規(guī)律,從而形成一定的設計思維形式。
由于藝術設計是功能、審美、工藝及文化等諸多的結合體,因此設計思維在藝術設計中也必然遇到很多不自由因素的約束,這些因素在一定意義上限制了設計思維的拓展和發(fā)揮,尤其是部分學習該專業(yè)的學生反而更易受到工藝、風格、技術和成本等現實因素的制約,難以擺脫習慣思維的束縛,因而很難形成具有典型創(chuàng)意思維精髓特征的設計作品。更重要的是,KTV設計案例中,思維的僵化限制了設計師和藝術設計的進一步發(fā)展。因此設計思維的培養(yǎng)與拓展在此意義層面上顯得更為重要。